和钱,有些担忧。虽然镇国军的钞票已经发行了三年,而且从来没有出过什么差错。可这毕竟只是一张纸钞,如果需要便能大量印制。他对于征税全征钞,感到有些不安。
李璟征钞的计划也是考虑许久之后的结果,唐朝两税征钱,结果钱重物轻,而且唐朝本身就钱荒,李璟当初印钞也就是因为对付钱荒。甚至还规定了钱不许出境的规定,并且加印了金银币来解决钱荒的问题。明朝时,是实行征银。但唐的银开采不多,还无法大量使用。而且明朝征银后,还产生了一个问题,就是火耗的问题。李璟直接征钞,既能解决钱荒又能解决火耗,唯一的麻烦就是钞票是个双刃剑,用起来得十分小心。
不过李璟自己有信心不会滥印钱钞,也许以后他的子孙可能会出现这样的问题,但还是把眼前的这一关渡过再说。
看到众人对于这一条鞭法有些适应接受了后,李璟微微点了点头,马上又抛出了更深一步的摊丁入亩制度。
一条鞭法可不是李璟真正要用的税制,摊丁入亩才是。
摊丁入亩,就是把丁税合到田税之中,按田亩征税,彻底终结人丁地亩的双重征税标准,使赋和役一元化。
“摊丁人亩”则在“一条鞭法”的基础上,促使了地赋和丁役完全彻底地合而为一,自后丁摇和地赋合而为一,民纳地丁外,另无徭役矣。
特别是“摊丁人亩”将使城镇工商业者免除了丁银,上有利于工商业的发展。
而且新的税制将放弃对农民特别是无地农民的直接控制,农民获得一定的人身自由,迁徙或者是改行业都不再受严格的户籍限制。
李璟挥动着手臂,有些兴奋的高声道:“摊丁入亩按土地的单一标准收税,即以土地占有和占有多少作为赋税征收的依据,“田多则丁多,田少则丁少”,使我镇赋役负担达到合理、平均的分配,使纳税百姓的财产与其赋税负担成正比,从而保证藩镇的正常税收,维持藩镇正常运转。”
摊丁入亩一开始就是李璟准备用来缓和土地兼并,防止地主逃税,减轻普通百姓负担,防止逃亡隐户,增加藩镇收入的大杀器。
如果把摊丁入亩税制拿到朝堂上去,肯定难以实施,因为这个制度对朝廷和对普通百姓都有极大好处,但是对于那些大族地主富户们来说,却是一个触动他们利益极大的坏计划。
不过对李璟来说,来自这些方面的抵触他不用太担心,因为他治下十州之地几乎就是割据之地,而且只有少部份土地现在是富户们占据着。大量的土地其实都是新分下去给移民军户们的,他们绝不会反对这个对他们有利的计划。
关于新税制的会议一连开了五天,五天之后,会议通过了李璟的摊丁入亩新税法。同时,还通过了专门的工商税法,对于关税、商税等定下了标准,商税三十税一。
新税定下之后,李璟便请参会的这些刺史县令还有司户参军事,以及那些列席的咨议、顾问、教授们一起给报纸、杂志、周刊上写文,让他们赞扬新税法。同时,李璟还派宣传司的人组织说书、卖唱的等人,宣扬新税法的具体情况。
六月初一,李璟治下十州加十五县开始征收夏税,按照镇国军下税务总局所核定的田亩以及丁银等计算,丈量十州五十五县之地,得田约一千万亩。每亩额定税三十文钱,相当于亩产一石三十税一,亩税三升三合,按市价四斤多米二十一文钱,加九文钱丁钱杂项等。这三十文钱已经包括丁钱和赋钱,同时免除了户税。分为夏、秋两季交税。
这个税定的并不算高,整个十州的税收才三十万贯,对于这些百姓们来说,按地征收,地多税多,地少税少。更关健的是,以前最让百姓们害怕的瑶役差役已经没有了。
税务总局派下税务员下到各州县乡下,与县令吏员衙役等一起收税。百姓们也不用再交粮,也不用再去拿粮换成钞,担心商人们故意压价了。税务总局只收钞票,而且都是事先已经定好了,每亩三十文,按拥有田地缴纳。
夏税一直收到八月结束,之前百姓们可以将自己的粮食送到各县粮管所和粮站出售。官府在夏收前已经统一定下了今夏各类粮食的收购价格,统一收购,付给钞票。
官府根据每户农民拥有的土地,会下达收购粮要求,每户百姓需上缴的收购粮一般为留足所需口粮后剩下的三分之二,剩下的三分之一可以自己留下,也可以继续出售给粮管所,任由自便。
这些新的制度规定,宣传司每天都会组织人下乡宣传,夏收一结束,各州各县的百姓们都早已经对这些收税收粮的事情一清二楚了!RS